我叫卡卡,一個在台灣生活了七年的大馬女孩。
愛旅遊 │ 愛美食 │ 愛逛街 │ 愛港劇 │ 愛分享
我不是專業blogger,但我只是愛sharing。

單純就愛吃吃喝喝到處走走看看世界感受生活,然後寫一堆囉理吧索的廢文。
沒事就愛在家裡煲劇,特別是港劇。就是一個典型被港劇薰陶長大的小孩啊!

活動企劃 文案撰寫 產品行銷 部落客邀約 歡迎洽談
casuarina2004@gmail.com
taurusprincess20@gmail.com

2017年7月30日 星期日

【生活】外國人在台灣工作 - 無縫接軌換工作

回到台灣來的第一份工作,不知不覺也待了三年。
今年思考了一陣子之後覺得是時候應該要換一個新環境,換一份新工作。


所以後來就決定要換新工作了。
新工作的面試很順利,新公司也很願意聘僱外國人。

對於新舊工作的銜接,我的要求就是無縫接軌。

更多第一次申請工作許可的相關訊息,請瀏覽:



還是老話一句,在台灣找工作,基本上就是要先了解公司的背景,確認公司是有符合聘僱外國人的。
雇主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本國公司 or 外國在臺分公司:
  1. 設立未滿1年者: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或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
  2. 設立1年以上者:最近1年或前3年度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 達美金40萬元以上。 
  • 還有一些特殊的單位,我就不多說了,主要以大眾為主。其他的請到勞動部的網站上參考。
有些公司營收或許有達到,但有可能因為沒有申報那麼高的營業稅,那就無法聘僱外國專業人士了。反正面試之後,若是被公司錄取,一定要先跟公司確認年度營業額,並告知公司在申請的過程中是要呈交公司登記證明和營業額證明的。


言歸正傳,先說說我這次換工作的整個程序過程。我希望可以無縫接軌的上班。因此我在6月中旬確定有公司錄取之後,就馬上跟公司提離職,因為我跟公司原本的合約是到9月,跟公司協調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決定做到7月底,因為申請新的工作許可也需要時間,而新公司也妥協8月正式上班。

因為這也是我第一次在台灣換工作,所以沒有換工作的經驗,詢問了幾個身邊曾經換工作的朋友的意見之後,發現大部分的朋友再更換新工作之間是有斷層的,有些雖然說是「無縫接軌」,但其實開始上班的時候事還沒拿到工作許可,有些提供的訊息則支離破碎,最終我還是打到勞動部去詢問。


原則上只要曾經通過評點制的審核,第二次申請大致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點數是一定足夠。當然還是會有例外.... 譬如說,如果你第二份工作的薪水比第一份工作低,那你可能會面對薪資條件少了點數的危機等等。

先來看看,三年前申請的時候是以剛好70點「低空飛過」的符合資格
光是多了工作經驗就已經是一定可以很穩的PASS了

所以這一次我的點數是三年前的DOUBLE

條件項目
2014點數
2017點數
學士學位
10
10
聘僱薪資
10
301
中文語文能力
30
30
外文語文能力
10
202
他國成長經驗
10
10
工作經驗
0
203
擔任職務資格
0
204
總數
70
140


我們可以一點一點來看。
  1. 聘僱薪資   換工作的首要條件當然是會看 salary increment,總不可能找一個比現職低薪的新工作吧?!
  2. 外文語文能力 
    第一次申請工作的時候,因為時間匆忙,要在很迫切的時間內拿到工作許可,所以外文的部分,我只是用了高中的畢業證書證明當國語言,就是馬來文的部分,所以只有10點。但後來,我再抽空去考TOEIC的英文檢定,所以就會多了10點。(至於多益成績要不要翻譯,我就沒辦法很確定的跟大家說,因為我的沒有翻譯,可是點數足夠就沒有被退件)
  3. 工作經驗
    承上所述說,因為現職已經三年,只要超過兩年的工作經驗就能夠得到20點,所以這個部分的點數就會有增加。如果你在一份工作還沒滿一年就想要換工作的話,請確認新工作的薪資不會比你原有工作低,不然會有申請不到工作許可的風險 (我是指點數有可能會不足)
  4. 擔任職務資格
    因為新工作是跟財經相關,而我大學的時候雖然主修新聞系,但也有副修財務金融及經濟系,所以相關的證書和成績都能夠作為擔任職務資格的佐證。當然也需要以公司的Letter Head出一封確認函。

申請新工作,雇員需要準備甚麼文件給新公司呢?

原則上,只要曾經透過評點制得到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在之後申請的時候,呈交過的文件是不需要再呈交的。

但是,我的個性是,要確保萬全,不容許一絲失誤,所以即使再繳一次也無妨,反正資料都是一直存檔在電腦裡,那有甚麼所謂呢?!一來,讓新公司有資料可以參考,二來也能以防勞動部承辦人如果沒有留意之前的文件的話可能會要求補件 (這事情不太可能發生呵呵...)。

繳交文件包括:
  1. 評點制每個項目指定的文件 (請參考:https://goo.gl/KA7utU )
  2. 居留證影本
  3. 護照影本 (照片頁 & 簽名頁)
  4. 離職證明 / 解約同意書 (因為還沒有離職,公司是不會出離職證明的,因此如果要無縫接軌的話,就要請公司出解約同意書,解約同意書上面就會寫上你在現職公司預計做到甚麼時候)
  5. 在職證明 (這個其實是要作為工作經驗的佐證,所以如果你覺得夠點數,那你工作經驗的欄位就不要畫V,這樣就不需要呈交在職證明,有畫V就一定要呈交喔!!!)
  6. 前一年的扣繳憑單
  7. 前一年的納稅證明
  8. 大頭照一張

文件需要用甚麼方式提供給公司呢?

因為現職公司在三年前幫我申請的時候,是用網路申請的,當時我所有的文件都是提供掃描檔案給公司,因此這一次新工作,我也請新公司用網路申請,這樣我就一樣可以迅速提供掃描檔案給新公司。

送件申請和網路申請的差別是甚麼?

送件申請 審核天數:12天
網路申請 審核天數:7天

其他大致上沒什麼差別,我單純只是不想把文件交給公司,很多正本文件我還是想要自己收著,想是工作經驗證明、語言能力證明等等。

其實網路那麼方便,真的可以加快很多申請作業流程。公司只要在勞動部的網站上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一個帳號,一切都很方便。

網路申請連結
注意:公司必須要準備 雇主電子憑證 & 管理者自然人憑證

>>> 如果公司沒有聘僱外國人的經驗,記得在確認工作的時候告訴公司,他們應該要怎樣申請,還有準備什麼樣的文件,至少提供參考連接給他們,讓公司覺得這不是甚麼麻煩的事情,並建議公司用網路申請,審核時間會比較快。


提前跟就公司解約,需準備甚麼?

我現有公司的工作許可原本是到9月30日。所以我必須要辦理提前解聘。在勞動部網站上可以下載的 AP0-在臺畢業僑外生評點制申請書表(pdf)  上面有一個「提前解聘」的欄位。


填寫完申請書後,檢附以下文件,在 終止合約的三個工作天前 親送 or 掛號號郵寄到 >>> 100台北市政中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檢附文件如下:

  1. 申請書 
  2. 聘僱許可函影本
  3. 居留證影本
  4. 勞雇雙方同意解約證明文件 (或終止履約證明文件)  ( 就是我上面提供給新公司的離職證明 / 解約同意書 )

順利完成!

這一次的經驗是,公司在7月19日使用網路申請,並在7月27日收到回信,確認已經成功。我在就公司的工作期間是到7月31日。新的工作許可是從8月1日開始。




更多相關訊息:
                  

7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不知道可不可以加你的微信想請問馬來西亞人想到台灣找廚師的工作有沒有可能,他沒有學歷

W~JiNn 提到...

你好,請問人在馬來西亞的話有什麼網站推薦找台灣工作,如果有mnc那就更好了

W~JiNn 提到...

如果人在馬來西亞面試方面那樣要如何呢?

匿名 提到...

謝謝您的發文,非常有幫助!!

匿名 提到...

您好,我有一個小小的疑問,是有關工作經驗這一項,如果工作了兩年要離職再要申請新的工作,只要檢附前工作的工作證明即可嗎?

Lau Cheuk San 提到...

請問新公司的線上提交文件時機是當提前解聘通知已獲勞動部通過後隔天辦理嗎?

因我的解聘日是31號 但前公司已提早通報 勞動部已知會
所以我可以請新公司線上提交嗎?

匿名 提到...

您好,我想請問前一年的扣繳憑單與納稅證明需要怎麼辦理,感謝!